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无创呼吸机、心肺复苏仪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无创呼吸机、心肺复苏仪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2]政招字第A-177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妇幼保健院无创呼吸机、心肺复苏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 |
允许进口 |
品目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无创呼吸机 |
2(台) |
详见第三章 |
否 |
100000 |
200000 |
4000 |
1-2 |
心肺复苏仪 |
1(台) |
100000 |
注: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
2、中标人不得转包及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或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费用需中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1)、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境内合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D、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B、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C、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 至 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505132919@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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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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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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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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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路77号
联系方式:林科长 0591-62158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福州市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4、5楼)
联系方式:吴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铮
电 话: 0591-87850812